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是PM2.5和臭氧汙染的重要前體(ti) 物。‘十四五’規劃綱要明確要推進PM2.5和臭氧協同控製,提出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,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下降10%以上的任務目標。新形勢下的藍天保衛戰迫切需要全麵加強VOCs綜合治理。"
11月4日,在第十一屆揮發性有機汙染物(VOCs)減排與(yu) 控製會(hui) 議上,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張大偉(wei) 表示。今年1月-10月,全國臭氧濃度同比上升了6.4%,是常規監測的6項汙染物裏麵不降反升的汙染物,而且受長時間的高溫、幹旱等不利條件的影響,多個(ge) 省市的臭氧濃度創出了曆史新高。
“與(yu) 我們(men) 傳(chuan) 統的二氧化硫、煙塵、氮氧化物等汙染物相比,VOCs治理有它的特點,當前的工作基礎依然薄弱,已經成為(wei) 大氣環境治理領域的短板。"張大偉(wei) 指出。
VOCs治理四個(ge) “不到位"
張大偉(wei) 介紹,當前,VOCs治理主要表現為(wei) 四個(ge) “不到位",即源頭控製不到位、汙染治理不到位、規範管理不到位、監管能力不到位。
源頭控製不到位。目前低VOCs含量塗料、油墨、膠粘劑、清洗劑等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措施明顯不足。據統計,我國工業(ye) 塗料中水性、粉末等低VOCs含量塗料使用比例不足20%,遠低於(yu) 歐美發達國家40%-60%的水平。
汙染治理不到位。我國VOCs治理市場起步時間晚、準入門檻低,監管能力差,導致治汙設施質量良莠不齊,應付和無效治理等現象突出。一是無組織排放觸目驚心。大量企業(ye) 未針對VOCs無組織排放采取有效管控措施,對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密閉、收集處理不落實,中小企業(ye) 問題尤為(wei) 突出,儲(chu) 罐、裝卸、敞開液麵、工藝過程逸散等問題屢見不鮮。研究表明,我國工業(ye) VOCs排放中無組織排放占比達60%以上。二是簡易低效設施泛濫成災。當前VOCs治理領域充斥著大量低溫等離子、光催化、光氧化等簡易低效設施,減排效果約等於(yu) 零。部分地區使用率甚至達80%以上。三是高效治理裝備形同虛設。部分企業(ye) 由於(yu) 設計不規範、係統不匹配、密閉不到位、收集等原因,即便使用高效治理技術,治汙效果也大打折扣。
規範管理不到位。一是管理製度不完善。如部分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企業(ye) 長期不更換吸附材料。二是操作規程不建全。如部分采用燃燒、冷凝治理技術的企業(ye) 運行溫度達不到設計要求,設計要求燃燒溫度800攝氏度以上,實際運行500攝氏度—600攝氏度,設計冷凝溫度零下20攝氏度,實際可能就在0攝氏度以上。開展LDAR檢測工作的企業(ye) 未按規程操作,甚至弄虛作假,泄漏檢出率遠低於(yu) 實際。三是責任意識淡薄。部分采用PLC係統監控的RTO等高效治理設施,控製模塊沒有安裝數據存儲(chu) 卡,無法查看曆史運行和應急旁路控製閥開啟記錄等,存在逃避監管漏洞。
監管能力不到位。一是自行監測質量不高,因為(wei) 點位設置不合理、采樣方式不規範、監測時段代表性不強等,導致對企業(ye) 的監測質量普遍不高;二是檢測設備不齊全,一些重點企業(ye) 未按要求配備自動監控設施,涉VOCs排放工業(ye) 園區和產(chan) 業(ye) 集群缺乏有效的監測溯源與(yu) 預警措施,不少環保基層執法部門沒有配備便捷式檢測設備,導致現在VOCs領域偷排偷放問題沒有辦法及時發現和處置。
將進一步提高VOCs治理的科學性、針對性和有效性
針對上述問題,近年來,生態環境部采取有力措施,穩步推進VOCs綜合整治。
“從(cong) 2020年開始,生態環境部連續三年開展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夏季監督幫扶,推動重點行業(ye) VOCs治理水平不斷提高,監測監管能力持續加強。"張大偉(wei) 表示,下一步,將進一步提高VOCs治理的科學性、針對性和有效性,突出分類管理、分業(ye) 施策,深入推進石化、化工、工業(ye) 塗裝、包裝印刷、油品儲(chu) 運銷等重點行業(ye) VOCs綜合治理,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取得突破。
主要措施有五個(ge) 方麵:
第一,全麵加強源頭替代。加快推進低VOCs原輔材料、產(chan) 品,以及生產(chan) 工藝的研發創新和升級,聚焦汽車整車製造、汽車維修、木質家具製造、汽車零部件、工程機械、鋼結構等工業(ye) 塗裝行業(ye) 、包裝印刷行業(ye) 及電子行業(ye) 推廣,從(cong) 根本上減少VOCs的產(chan) 生,從(cong) 源頭上使廣大涉VOCs中小企業(ye) 和產(chan) 業(ye) 集群擺脫治理、監管“雙難"困境。
第二,全麵加強排放控製。一是強化無組織排放監管。以儲(chu) 罐、裝卸、含VOCs有機廢水、動靜密封點、工藝過程為(wei) 重點,對無組織排放進行排查,對達不到相關(guan) 排放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,分類采取設備與(yu) 場所密閉、工藝改進、廢氣有效收集處理等措施,有效削減無組織排放。二是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汙設施。對單一低溫等離子、光催化、光氧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,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簡易低效治理設施且無法穩定達標的,進行全麵清理整治。依據廢氣濃度、組分、風量,以及生產(chan) 工況等,推薦適宜治理技術,加快推進升級改造,例如,全國高效燃燒類設施大概一萬(wan) 套,每年新增量在一千套左右,增量和速度還要進一步加快。三是實施園區和集群綜合治理。針對工業(ye) 園區和產(chan) 業(ye) 集群,製定整治方案,引導整體(ti) 升級;強化統一管理,加強資源共享,實施集中治理。開展園區監測評估,建立信息共享平台。具備條件的統籌規劃建設集中塗裝中心、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、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等“綠島"項目。
第三,全麵加強監測監控。一是修訂重點排汙單位名錄,督促涉VOCs排放重點源主要排汙口安裝自動監控設施。二是提升企業(ye) 檢測能力,鼓勵企業(ye) 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(yi) 器、紅外攝像儀(yi) 等。三是督促企業(ye) 規範管理,鼓勵安裝中控係統,記錄生產(chan) 、汙染排放,以及溫度、壓差等VOCs治理設施運行的關(guan) 鍵參數,妥善保存曆史數據。
第四,全麵加強監督執法。一是加大執法監管力度。聚焦全麵達標排放,嚴(yan) 肅查處偷排偷放、超標排放、弄虛作假等重大違法行為(wei) ,形成有效震懾。二是強化遠程監督幫扶。將運行管理規範納入監督執法正麵清單,多進行遠程監督,少開展現場檢查。三是懲治低價(jia) 中標亂(luan) 象。公開發布溯源治理效果差、技術服務能力弱、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名單,實行聯合懲戒。
第五,全麵加強技術創新。當前環保技術創新和產(chan) 業(ye) 發展麵臨(lin) 許多新的機遇和廣闊的市場空間。充分借助VOCs治理產(chan) 業(ye) 發展迅猛之勢,強力推進涉VOCs主流控製技術的高精尖產(chan) 業(ye) 和重大技術配套裝備生產(chan) 應用,為(wei) VOCs綜合治理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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